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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推行党委常委会任用干部票决制和全委会表决重要干部制度

文章来源:浙江在线-浙江组工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2-17 17:47:17

2004年,试行省委全委会对重要职位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制度、市县党委常委会任免干部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度,各市、县(市、区)也建立常委会票决制,促进了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决策机制的健全完善。2013年以后,省委连续五年分别在省委常委、省委常委和列席省委常委会的省人大政协主要负责同志、现职省级党员领导干部范围内开展署名推荐,推荐产生省管正职干部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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