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自1993年以来,逐步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制度,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了具有浙江特色的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制度,严把公务员队伍“入口关”,打造“科学考录、阳光考录”品牌,“凡进必考”深得人心。选调生公开遴选和公务员分类管理、县以下职务职级并行、聘任制等各项工作深入推进,积极打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