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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在一线 奖当其时

文章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作者:通讯员 湖组轩 发布时间:2026-05-26

“干出成绩,就能被组织认可。”近日,浙江湖州市南浔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陆明浩因在推动烟花爆竹“双禁”工作中表现突出获得嘉奖。今年以来,在湖州,像他一样获得及时奖励的共有14个集体和108名个人。

近年来,湖州市对在参与重点工作、承担重要专项任务、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开展及时奖励,加强干部职业生涯全周期激励。

充分发挥重点工作牵头部门一线发现、一线申报作用,建立“发现—审核—奖励”快速响应链条,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事项实行“即报即审、快审快批”。突出“总量控制、动态平衡”,全年记功和嘉奖名额根据中心工作参与人数一定比例核定。重点针对一线直接参与工作的个人和集体,严格控制县处级领导干部受奖比例。广泛征求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确保人选质量过硬。对获得奖励的集体适当提高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对记功以上个人在职级晋升等工作中给予适当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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