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干部工作

嘉兴紧盯领导干部“八小时外” 清单划红线 观察全天候

文章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作者:通讯员 徐国泉 发布时间:2023-02-13 14:19:33
分享到:

“作为近期新提拔的领导干部,今天对你进行任职谈话,同时请签订《领导干部“八小时外”行为规范承诺书》,希望严格遵守‘八小时外’行为规范,自觉净化生活圈、社交圈、朋友圈。”实行新提任领导干部“八小时外”行为规范承诺制度,是浙江嘉兴市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的一项创新举措。

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嘉兴市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的要求,制定出台《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清单式明晰监督重点、集成化织密监督网络、全方位压实监督责任、闭环式提升监督实效,推动“八小时内”与“八小时外”监督融合贯通,引导领导干部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紧盯“八小时外”监督盲区,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政策法规,聚焦日常言行、社会交往、权力运行等领域,列出“八小时外”违反纪律规矩、公序良俗等9个方面共54条负面清单,为领导干部划出纪律“红线”、作风“底线”。建立新提任领导干部“八小时外”行为规范承诺制度,结合拟任职领导干部任前谈话等工作,组织签订《“八小时外”行为规范承诺书》,引导督促干部自觉接受监督、时刻自警自重。

突出集成联动、高效协同,系统整合各方面力量资源,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格局。在机关单位、新闻媒体、村社等建立604个干部工作观察点,从老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基层干部群众等群体中选聘1781名干部工作监督员,将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扩容至24个,全天候畅通“12380”举报平台。充分发挥各类监督触角的“探头”作用,密切关注出现“八小时外”信访举报较多、社会交往复杂、形象口碑较差、消费水平异常等情况的干部,归集形成“八小时外”监督信息档案。

建立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分解,系统构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管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专门监督责任等责任体系,确保相关责任主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将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列为市委巡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选人用人工作检查等的重要内容,督促推动责任落实落地。

依托干部大监督系统,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监督信息分析研判、结果运用,动态形成干部队伍“红黄绿”三色名单,为干部日常管理、选拔任用等提供参考。对列入红、黄色名单的,组织部门会同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及时进行处理。办法实施以来,先后有3名领导干部因“八小时外”违规违纪等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或诫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