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对派驻执法干部进行了专列专考,增加了执法绩效、群众评价,考得更精准,干部干得也更有动力。”近日,浙江衢州市江山市清湖街道副主任周达辉对分类考核赞不绝口。
今年以来,衢州市在干部平时考核工作中,按照工作职能相近、考评对象类同、便于横向比较的原则,全面推行考核对象分层划定、考核指标分类量化、考核结果分档管理,确保干部“分赛道、同标准”竞跑,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创新考核模式,实行中层干部与一般干部分层考,派驻人员、借调人员、专班人员单列考。抓住不同赛道干部在工作任务上的侧重点,构建“共性+个性”指标体系。共性指标中,设置政治素质、工作作风等指标,突出对“德、勤、廉”的考核;个性指标中,差异化设置执法绩效、服务质效、传帮带成效等不同指标,突出对“能、绩”的考核,确保精准着力、让人信服。同时,构建起“确定目标—个人小结—审核评鉴—结果反馈”的全流程线上考评模式。
根据平时考核结果,对考核主体单位、干部实行“红黄灰”三色分类管理。在单位层面,根据平时考核排名,对78家考核主体单位按照15%、75%、10%比例确定“红黄灰”榜单位,对红榜单位增加年度优秀等次人数,灰榜单位在全市推进会上表态发言,并核减优秀比例。在干部层面,根据平时考核排名,前20%的列入“红榜”,在职级晋升、奖优评先时优先考虑;后10%的列入“黄榜”跟踪管理,连续2个季度排名后5%的列入“灰榜”强化约束。今年以来,共进一步使用平时考核“好”等次较多、实绩突出的干部23人、职级晋升45人,先后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科级干部12人,暂缓职级晋升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