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公务员考核体系宽泛、考核指标笼统、考核内容趋同等问题,今年以来,浙江衢州市在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中,推行分类考核,通过细分考核对象、细化考核指标、改进考核办法等方式,以精准考核评价促进公务员担当作为。
为实现考核指标公平、考核结果可比,衢州市根据不同部门单位特点,分类确定考核对象,推进不同职位类别、不同职务职级、不同岗位人员分类考核。对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按照职务层次,分类确定中层正职、中层副职、一般干部三类考核对象;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按照岗位特点,分别确定机关、一线执法两个类别考核对象;法检部门按照员额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警察进行分类考核;营商办根据政务服务大厅工作特点,按照单人窗口、2—8人窗口、9人以上窗口划分考核对象,每类对象设置不同指标,防止考核“一锅煮”。
按照“年对照、季补充”和“个人自主申报、分管领导审核”的方式,设置考核内容。每年初,根据上级对本地本部门综合考核目标任务,逐人梳理申报年度、季度考核内容;每季度初,分管领导根据工作要求和任务进展情况,对当季考核内容进行补充修正,结合干部岗位职责和工作难易程度,量化设置分值权重,推动综合考核指标分解嵌入平时考核中。在考核方式上,依托公务员“四维考评”系统,开发考核对象“排列组合”功能,支持各单位根据实际设置考核模块,把相同职位类别、相同职务职级、相同岗位人员拉到一个模块,由分管领导对公务员进行评价打分。分类考核模块应用上线后,协同考评时间由2天缩短到5分钟以内,考核结果出炉时间由原来4天缩短为半天。
“推进单位内部中层干部和中层干部比、一般干部和一般干部比、下沉干部和下沉干部比,同类型干部在同一条赛道上比拼,让工作更有方向,考核更加精准,干事更有激情。”衢州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公务员局局长徐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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