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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推进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

文章来源: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作者:记者 陈宁 发布时间:2020-12-30 10:4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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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我省召开第五十九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卫生健康委、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我省有序推进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全省至今已完成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28.18万人、46.29万剂次,未收到严重不良反应报告。

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工作经过全面调查摸底,在严格安全评估、个人知情同意的前提下稳步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每人两剂次。我省将从事进口冷链、口岸检疫、装卸搬运、船舶引航、民航空勤、交通运输、医疗疾控、生鲜市场等感染风险较高的工作人员,以及前往疫情风险较高国家和地区工作、学习的人员,作为优先接种的重点保障对象。

我省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于10月开始,目前,全省已有1726家医疗机构可开展紧急接种工作,15698名医务人员经过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专业培训并取得接种资格证。本次紧急接种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我省将严格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分步实施、有序开展,预计在2月5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如何确保安全、规范推进?省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已组织专家制定了《浙江省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手册》,从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单位的设置、接种人员的培训、疫苗和冷链管理、接种的实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反应的医疗救治等方面作出了详尽的规定。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目前只有符合接种条件的重点人群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重点人群有以下任何一种或以上情形的人暂时不能接种:1、年龄小于18岁和大于59岁的。2、既往接种疫苗有发生过严重的过敏反应的。3、孕妇。4、患有急性疾病、严重的慢性疾病或者是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发热者。5、患有其他的疾病,经医生评估后认为不能接种的。

与此同时,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呼吁:不管是否接种了疫苗,勤洗手、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这些简单有效的方法,仍是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必须保持的良好卫生习惯,这是和疫苗同等有效甚至比疫苗更重要保护自己的手段。

此外,为确保紧急接种工作有计划、按步骤展开,我省在严格标准的基础上,按照就近便利原则合理设置预防接种点。相关单位将按照预约时间和指定地点有序组织职工集中接种。今后随着疫苗获批上市,我省将进一步有序开展预防接种,让符合条件的群众应接尽接,逐步构筑起人群免疫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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