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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介绍新出台两部地方性法规

文章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记者 王璐怡 发布时间:2020-12-25 14:3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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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24日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和《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两部法规将分别于2021年3月1日和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是全国第一部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据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条例界定了数字经济的定义,规定了数字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促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的有关要求和相关举措,明确了推动我省数字产业化发展、产业数字化转型、提升治理数字化水平的具体措施,制定了激励和保障数字经济发展的综合性措施等,对我省推进数字领域依法治理具有里程碑意义。

作为美丽浙江建设和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浙江历来重视生活垃圾处置工作。此次制定《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用法治手段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对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诗画浙江美丽大花园,打造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同样具有重要意义。据介绍,《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生活垃圾管理实行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通过建立健全全程分类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垃圾分类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多方主体,也涵盖了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多个环节。《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生活垃圾投放的责任主体是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从源头减量、分类标准、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等多方面对生活垃圾管理作了规定。在源头治理上,要求实行生活垃圾处理总量控制制度,制定绿色包装地方标准,禁止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着力减少生活垃圾数量;在分类标准上,明晰了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等四类标准;在分类收集运输环节,进一步规范了收集运输行为。此外,还规定各设区市按照“谁生产谁付费、多生产多付费”的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近年来,浙江不断加快垃圾分类体系的建设,目前全省城镇、农村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分别达到90%和85%以上。省建设厅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今年底,浙江将率先成为全国首个焚烧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县县全覆盖及生活垃圾“零填埋”“零增长”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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