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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担当者”担当 为干事者“撑腰”

文章来源: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作者:记者 何苏鸣 发布时间:2019-07-25 09: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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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委组织部以会议澄清的形式,在一家省直单位班子会议上对该单位一名正厅级领导干部的不实举报予以澄清反馈,并向该单位党委发送了《不实举报澄清函》。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以来,全省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积极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今年7月,省委组织部组织开展省管干部不实举报澄清工作,通过会议澄清、班子内部澄清、向本人澄清等形式,集中为5名省管干部“正名”。

组织部门要给“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向诬告者“亮剑”。省委组织部相关处室负责人告诉记者,省委组织部高度重视不实举报澄清工作,坚持严格管理与关心信任相统一,在查明举报事实的基础上,及时为干部澄清不实举报问题,注重保护干部声誉,维护干部队伍形象,最大限度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因举报者对相关政策的不了解而受到非议、因举报人举报信息来源有误而受到诬陷错告、因举报人随意揣测而受到质疑……据了解,本次澄清的5起不实举报涉及这些方面。今后,省委组织部还将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澄清方式方法,加大对不实举报的澄清力度,利用各种场合、各种适当的时机,对反映失实的情况进行澄清正名。

“这是组织对我们的信任、关心和爱护,为自己干事创业增强了信心和底气,也彰显了省委组织部为干部担当的鲜明导向。”一名省管领导干部在受到澄清后表示,组织为自己担当,自己就要更有担当,今后要更加严格自律,增强规矩意识,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和群众的监督。

近期,省委组织部将下发《关于及时做好不实信访举报澄清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坚持疏堵结合、激浊扬清,稳妥有序地开展澄清工作,加快建立常态化澄清保护机制,加大对不实举报惩戒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对故意诬告、散布谣言的举报人,要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给予严肃处理。影响恶劣的诬告案件要公开通报,形成震慑,积极营造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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