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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减负降本再出招

文章来源: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作者:记者 夏丹 通讯员 张杰 发布时间:2019-05-14 0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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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记者从我省减负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浙江省企业减负降本政策(2019年第一批)》(下称《政策》)近期出台,经测算,20条措施今年可为全省企业减负1303亿元。这是去年10月出台第四批企业减负降本政策后,我省出台的新一批减负降本政策,有望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降在何处?记者了解到,首先是重点落实好国家已经出台的多项减负降本政策,主要包括下调增值税税率、对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给予税收优惠、免征创业创新平台部分税收和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

同时,我省此次将实施一批省级减税降费政策,包括加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费减免力度、加大企业稳岗支持力度、阶段性降低部分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对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给予优惠、降低特种设备部分检验检测项目收费标准和延续一批即将到期的减负政策。

此外,推出一批企业降低用能用地成本措施,包括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降低企业用气成本和实施差别化地价政策等。

“20条措施今年可为全省企业减负1303亿元,其中落实国家政策部分897.5亿元、省级政策部分405.5亿元。”省减负办主任、省经信厅副厅长凌云介绍。

自选动作更能体现浙江作为。比如,针对近年来企业最关心的问题之一降低社保负担,由于浙江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4%,已低于国家政策底限16%,但为了切实减轻企业社保负担,我省自加压力,打出了一套政策组合拳:对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的企业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缴费,额度相当于2个月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加大企业稳岗支持力度,从失业保险基金拿出一部分资金,对困难企业进行一次性返还;稳定社保缴费方式,明确各地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将政策执行时间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

中小企业是今年减负政策的最大受益者。除了前面提到的税费优惠和电费降低,针对中小企业普遍关注的融资难,《政策》明确“银行要按照保本微利原则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要努力控制在5%以下”等。

“从全年看,此次政策加上前四批仍然有效的减负政策,2019年预计将为浙江企业减负超过2000亿元,可确保完成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力争为企业减负1500亿元以上’的目标任务。”凌云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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