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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高新时代党支部建设质量

发布时间: 2019- 01- 16 10: 54: 47 来源: 省委组织部 浙江新闻客户端

《条例》以党章为遵循,贯彻落实党的组织路线,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提高新时代党支部建设质量提供了基本遵循。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科学立规、民主立规的要求,体现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精神,为加强新时代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条例》的制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科学立规、民主立规的要求,体现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精神,为加强新时代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条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政治性。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政治建设抓好了,支部建设就会纲举目张。《条例》的制定以政治性为统领,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条例》总则规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以下五项原则:在坚定政治方向上,强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服从政治领导上,强调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站稳政治立场上,强调坚持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在严肃政治生活上,强调坚持民主集中制;在与政治路线的关系上,强调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些原则具有极强的政治性,体现出讲政治对支部建设的统领作用。另一方面,《条例》在分则关于基本任务规定中突出支部的政治功能,如在领导作用问题上,强调支部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事项;在党员问题上,强调在入党环节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并强调政治学习和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在群众问题上强调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及领导群团组织。

全面性。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条例》充分体现了该精神,共8章37条,从以下六方面对支部建设作出规范,每方面规定很全面,体现了全覆盖、不留死角的特点:在组织设置方面,对支部组建方式、设立范围和条件、结合实际创新支部、设立程序、调整或撤销支部、成立临时支部等作出规定。在基本任务方面,列出八项任务及不同领域和群体支部各自不同的重点任务。在工作机制方面,对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会议频次、职权和运作程序等作出规定,并对党小组划分原则作出规定。在组织生活方面,对“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作出规定。在支部委员会建设方面,对支部委员会设立条件、组成、任期、产生方式,支部书记和委员职责,支部书记选拔、培养、培训、提拔、表彰和考核,支部委员会的监督管理等作出规定。在领导和保障方面,对各级党委(党组)抓支部建设的主体责任、党委组织部门的具体责任、抓支部的监督问责及支部开展工作的保障措施等作出规定。

针对性。一段时期以来,支部建设不同程度存在一些“老问题”,如支部定位不清;支部设置不合理;支部班子特别是带头人不够强;“三会一课”制度难落实,支部组织生活质量不高;对支部的指导、管理和监督等领导责任不到位;对支部的激励保障不足等。针对上述问题,《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突出问题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支部制度建设:在支部定位上,不同领域和群体的十类支部应各有侧重地发挥领导作用;在支部设置上,除了一般以单位和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外,应结合实际创新支部设置方式;在支部班子建设上,抓关键少数,选优配强并培训好以书记为重点的支委;在组织生活上,“三会一课”要结合党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在支部建设责任上,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及监督部门要在支部建设问题上分别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具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各级组织应为支部开展工作提供条件,给予经费保障。

操作性。《条例》的操作性较强,如对结合实际创新支部设置方式作出规定时,要求联合党支部的成立条件包括三点: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按照地域相近、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又如,对支部党员大会的运作程序作出规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经充分讨论;表决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支部党员大会由支书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会可委托副书记或委员召集并主持。《条例》规定具体可行,方便基层参照执行。

《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党的长期执政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采取有力措施提高执行力,贯彻落实好《条例》,全面提高支部建设质量。

《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具有多方面意义,主要表现在:

第一,有利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支部工作也应充分体现党的领导。《条例》主要从三方面体现党的领导:一是规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是规定支部领导作用发挥在十个不同领域和群体有不同的重点;三是规定各级党委(党组)要在支部建设中承担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

第二,有利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党的组织体系包括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等,不同层级组织的功能定位不同。基层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尤其是基层支部,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加强支部建设更为必要。《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全面提升支部组织力,强化其政治功能,从基本单元上夯实组织基础。

第三,有利于落实制度治党的要求。制度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准则和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为主干,由各领域各层级党内法规制度组成的有机统一体,包括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四大板块。其中,支部工作条例属于党的组织法规制度中的基础主干法规,是《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重点制定的条例。作为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条例》的出台为支部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第四,有利于党的长期执政。党的力量来自组织,首先来自支部这一基础组织,做好支部工作非常重要。支部要切实担负起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只要每个支部、每名党员都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我们党就会很有力量,我们国家就会很有力量,我们的人民就会很有力量,党的执政基础就会坚如磐石。

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中央加强支部建设的重要意义,采取有力措施提高执行力,贯彻落实好《条例》,以钉钉子精神加强支部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支部建设质量,确保中央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作者为中央党校党建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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