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先定事、后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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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换届选举前,乡镇党委要全面开展村干部任期履职考评,重点考评在岗村干部在推进“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边三化”剿灭劣V类水等中心工作中的表现及兑现“三项承诺”情况,公开考评结果,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倒逼干不好的村干部自觉“退下来”。特别是对推进治水拆违、剿灭劣V类水等工作不力的村干部,要坚决调整下来。指导各村围绕新农村建设目标,科学制定今后三年发展规划和具体任务,组织候选人(自荐人)围绕目标和任务开展竞职承诺、创业承诺、辞职承诺,把党员群众的注意力从选什么人当干部引导到选什么人干事上来,把那些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不支持、主要精力不在村、占着位子不干事的不同心、不在岗、不作为人员挡在门外,形成事业选人的良好导向。社区组织要围绕社区发展和服务目标,探索开展竞职承诺、服务承诺、辞职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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