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要闻快递

省司法厅实施三大专项行动服务保障村社换届选举

文章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24 17:40:17
分享到:

  浙江在线杭州03月24日讯省司法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发挥职能优势,全力实施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专项行动”,努力为全省村社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开展“法治宣传专项行动”,确保100%的干部群众接受法治宣传教育。要求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突出抓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的宣传教育;做好“五不能”“六不宜”情形的法律依据、政策规定的宣传解释,确保重点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运用各类媒体、法治文化、法治阵地等进行宣传,通过组建换届选举法治宣讲团逐村逐居、逐家逐户开展宣传,运用换届选举过程中发生的正反典型案例开展宣传等,确保宣传内容时时有闻、处处可见,确保宣传对象不漏一村一居、一家一户。

  开展“法律服务专项行动”,确保100%的村(社区)享受法律服务。要求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发挥法律咨询作用,积极为党委政府、干部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发挥法律审查作用,协助有关单位对换届选举筹备工作和日常村(居)务管理开展法律审查并提出改进和完善建议。发挥“法律见证人”作用,以法律见证人和选举监督员身份对选举工作各个环节进行现场监督。发挥法律援助作用,通过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等方式,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发挥法治提升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对新上任村和社区干部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特别是各村(社区)法律顾问要帮助联系村(社区)制定、修订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并结合“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进一步健全基层民主管理制度。

  开展“法律保障专项行动”,100%的村(社区)受到法律保障。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基层单位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每半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集中排查调处。全程跟踪了解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对可能影响选举的各种因素提前做好预防工作。重点加强对“九严禁”“十不准”相关问题的排查,制定针对性处置预案,并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对已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及时做好疏导、化解和教育、稳控工作。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职能作用,每半月开展一次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矫人员排查,并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矫人员的监管、教育和帮扶,做到不脱管、不漏管,杜绝各种有碍选举事件的发生。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