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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积极推行公务员日志式管理平时考核

文章来源:浙江组织工作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1-18 11: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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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浙江省坚持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着力建立健全公务员平时考核机制,深入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把从严要求贯彻落实到公务员队伍建设全过程。

  坚持试点先行,不断探索建立公务员平时考核的方式方法。建立考核联系点工作,将慈溪市、景宁县、富阳市列入全省公务员考核试点县(市)。同时,在部分县(市、区)机关部门、乡镇街道、基层窗口服务单位等各层面确定了17个平时考核联系点,积极探索公务员平时考核的方式方法。2013年起,专门在省人力社保厅等单位试点开展“日志式”管理平时考核工作,通过“日考勤、周记实、月对账、季考评、年运用”方式,依托单位局域网开展记实考核,为各级机关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提供了样板。

  及时总结经验,全面深入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加强试点有关问题的研究,整体谋划、深入推进平时考核工作。2014年8月,制定印发《关于省直机关推行日志式管理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在省级机关部署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自2015年1月起,所有有条件的省级机关已全面推行了“日志式”管理平时考核工作。5月,在宁波召开了全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推进会,全面部署和推进市、县(市、区)深入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提出了三步走的目标,即:2015年,确保市本级和每个县(市、区)都有一定数量的机关开展平时考核工作;2016年,市本级全面推行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并至少选定一个县(市、区)全面开展平时考核工作;2017年,各市、县(市、区)全面推行平时考核工作。目前,杭州市本级机关和宁波全市各级机关已全面推行。相关经验做法先后在全国公务员平时考核座谈会、专题培训班上作介绍。

  加强督促指导,努力确保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对平时考核试点工作的指导,深入省信访局、省发改委、省统计局等省直单位和富阳、浦江等县(市、区)调研,充分听取意见建议,研究起草了《浙江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着力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同时,按照省级机关推行平时考核工作和市、县(市、区)三步走的目标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各地各单位平时考核工作的开展情况,提升思想认识,增强各地各部门执行制度的刚性要求,自觉把平时考核工作作为加强干部队伍管理的重要抓手。

公务员日志式管理平时考核工作是公务员考核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浙江省探索开展公务员日志式管理平时考核工作,着力健全平时考核制度机制,对于加强公务员日常管理和监督,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鞭策公务员更好地履行职责、廉政勤政,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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